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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张集社区中小企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数: 2281 发布日期:2017-11-07

响水县张集社区中小企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YH-20171015

1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响水县张集社区中小企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响水县规模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公示电力电气工程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响水县张集社区境

2.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 54.669028万元包括响水县张集社区中小企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的施工,详见清单及图纸。

2.3工    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如果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中标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且中标人需承担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响水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公示的电力电气工程类名单中。

3.2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4、本次公开招标无需资格审查。

4、工程付款:无预付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时结清。(除预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分二年结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时返还结算总价的2%,剩余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三十日内全部结清,无息)

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前3个工作日,中标人需向招标人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日期顺延。

合同价(中标价)已包括施工费用、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除合同价外,招标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5、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价格:每份售价¥300.00元(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否则拒绝其参加抽取号码。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号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8、因各投标人在入选响水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库时已缴纳保证金,所以本次招标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9、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价随机抽签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规划路1号

联系人:杨洋                               电话:13961909600

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李纯东                                 电话:1879655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