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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园路职工中心东南侧厂房屋面树脂瓦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本站 浏览数: 1914 发布日期:2019-04-23

双园路职工中心东南侧厂房屋面树脂瓦施工

招标公告(二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园路职工中心东南侧厂房屋面树脂瓦施工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双园路职工中心东南侧厂房屋面树脂瓦施工。

2. 建设地点: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3. 工程规模:投资额约30万元。

4.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

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双园路职工中心东南侧厂房屋面树脂瓦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8年10月-2019年3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公告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6日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6日

4、报名地点: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响水县城规划路金色家园1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5、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

6、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同时需法人签字),法人本人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半年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项目经理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必须到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六、评标细则

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人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竞价环节,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重新招标。

3、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在竞价环节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当场确定为中标单位。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部长

电    话:13813201066

地    址:响水县城规划路金色家园1号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