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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万银食品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数: 1833 发布日期:2020-08-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万银食品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或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2工程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响水县万银食品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350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送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20年01月-2020年06月或者2020年02月-2020年0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 业绩要求:无。

3.5.3 信誉要求:

3.5.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3.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材料,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10室进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李纯东,联系电话:18796550337),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 2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工程付款:

9.1、本项目付款方式: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供电部门送电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70%;出具审计报告后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内付清(无息)。

注:本项目合同计税方法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帐户。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城规划路金色家园1号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张兴泉                                         联 系 人:李纯东  李欣

电 话:15195192707                                 电话:18796550337、1515100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