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运河中小企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20171006
响水县运河中小企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已由响发改审【2016】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响水县运河镇中小企业园境内。
1.2、工程内容和规模:本工程分一个标段招标;包括:本工程含接入工程(智能分界开关至环网柜部分)和200KVA受电工程,详见清单和图纸,总投资约248.491353万元。
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且要求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资格条件: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类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3)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有在投标人之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4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最近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则提供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或者2017年6月至11月证明。养老保险证明请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
2.5投标人单位必须在《江苏省盐城地区2016年度业扩接入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名录》中,否则投标无效。
2.6 业绩要求:无
2.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10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由中标单位负责通过审查、验收。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时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账户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5、评、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6、工程付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70%,经政府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0%,在审计结束满两年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方式退还。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8、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规划路1号
联系人:杨洋 电话:13961909600
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李纯东 电话: 18796550337
日期: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