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会计及税务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聘服务单位。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会计及税务等咨询服务
2.采购需求(主要服务及成果内容):
(1)涉及企业债券、私募债券、中期票据融资方案,具体到资产整合的具体方案及税务筹划方案。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含且不限于财务分析与诊断、结构融资(包括低成本结构融资安排、发行企业债券及中期票据等)等各类产品与服务。
(3)担任财税顾问,对集团公司的财务人员提供必要的财务及税法培训,尤其是涉及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法规,及时处理公司的财务人员提出的财务及税法问题。
(4)涉及2019年拟发行债券过程中,协助集团公司人员解决券商提出的财务相关事宜。
(5)涉及2019年公司信用评级过程中,协助集团公司人员处理资信评级公司提出的财务相关事宜。
(6)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包括: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税务申报、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7)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8)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3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9)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响水县灌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9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1)涉及2019年集团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公司集团内部关联服务的合理避税,以及提供其他的会计及税法咨询服务。
(12)涉及2019年集团公司经营及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与财务及税法相关的事宜,协助集团公司处理相关问题。
(13)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及制度。
(14)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财务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15)根据集团公司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基于对财务状况基本面的分析和判断,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服务形式包括且不限于邮件资讯、电话等。
3. 采购预算价:75万元。
4. 服务期:1年
5.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件。
6. 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响水县境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年04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
(5)参加此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投标期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供应商,不包括供应商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的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评定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04月04日至2019年0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原件材料,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9室进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韦俊,联系电话:15805103065),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0时00分(以采购文件或答疑为准)。
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二会议室。
六、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
七、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灌江控股集团 http://www.gjkonggu.com/
八、联系信息
采购人: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规划路1号金色家园
联系人:高文苑
联系电话:0515-68871028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俊
联系电话:15805103065
时间:2019年4月4日